蘭考三農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蘭考三農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DIYI章 總則
為了希望蘭考三農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要求,蘭考三農職業學院結合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訂本章程。
DIYI條 本章程適用于蘭考三農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蘭考三農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蘭考三農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蘭考三農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4715 河南省招生代碼:6357
第五條 學院地址:蘭考縣中州路西段 郵編:475300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類型及學習形式:公辦、普通高職(專科)院校、全日制、學制三年
第七條 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均可報考我院,其他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相關招生政策執行。
第八條 基本情況
學院位于焦裕祿精神發源地蘭考縣,隴海鐵路、鄭徐高鐵穿境而過,設有蘭考站、蘭考南站,G220、G310、G106在縣城交匯,連霍高速公路、日南高速公路、蘭焦高速公路在境內交叉通過,交通便利。學院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開封市人民政府和蘭考縣人民政府共同建設管理。
1.辦學條件
學院占地652.65畝,基礎設施投資10.6億元,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主要包括圖書綜合樓、教學樓、實訓樓、大學生活動中心、生活服務中心、學生宿舍、學生餐廳等建筑。學院現有教學科研、實驗實訓設備總值3200萬元,館藏圖書20萬冊。
2.院(系)設置
初期設置人文藝術系、智能制造系、食品藥品系、財經商貿系、建筑工程與技術系五個院系。
3.專業設置
蘭考三農職業學院首批設置樂器制造與維護、食品營養與檢測、數控技術、建筑工程技術、會計五個專業。學院專業由學校與合作企業共同研究確定,企業安排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負責學生實操課程,學生進校等同進入企業,學生課程完全根據企業需要開展。通過“訂單”培養、引進現代“學徒制”模式、工學交替、頂崗實習等多種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搭建產教融合的教學生產平臺,形成以學為主線,產學一體的育人途徑。政府、學校、合作企業共同管理教學,將教學與實訓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蘭考三農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蘭考三農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蘭考三農職業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蘭考三農職業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二條 蘭考三農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招生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ZUI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要求,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辦的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
1.按“專業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若DIYI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DIYI專業志愿考生不能滿足某專業計劃要求,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以此類推。當考生無法錄取到所報考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2.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3.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4.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河南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如有學費標準調整,以Z新的河南省物價局批示文件為準。住宿費按河南省物價局規定的收取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退學退費按照《河南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獎勵、助學政策
嚴格執行GUOJIA普通高校有關的獎勵、資助政策,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切實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資助,切實保障“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圓滿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 頒發XUELI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蘭考三農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XUELI證書。
第二十三條 專業調整: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狀況,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河南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蘭考三農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GUOJIA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蘭考三農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0371-22221666
通訊地址:蘭考三農職業學院 招生辦公室
學校網址:www.lksnzyxy.cn
電子郵箱:lksnzyxyzb@163.com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類型 | 培養類型 | 面向群體 | 學制 | 師范 | 藝術 | 中外合作辦學 | 招生人數 | 學費(元/年) | 備注 |
樂器制造與維護 | 580110 | 普通 | 3 | 100 | 4200 |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590107 | 普通 | 3 | 150 | 4200 | ||||||
數控技術 | 560103 | 普通 | 3 | 150 | 4200 | ||||||
會計 | 630302 | 普通 | 3 | 200 | 3700 | ||||||
建筑工程技術 | 540301 | 普通 | 3 | 200 | 4200 |